「互联网时代」下的律师专业化之路【律业观察】
文:小董先生
本人在前一篇文章《互联网时代下的法律服务市场藏在哪里》中,主要总结了互联网对法律行业带来的主要的影响,即渠道和内容。这是基于互联网的技术变革引发的“连接”——人与人、人与事物“连接”关系的重塑,导致人际关系变化、商业模式变化,引发市场生态变化,市场生态变化引发组织变化,组织变化又会带来对人的能力的需求的变化。互联网革命带动的社会变化在这个意义上,是全方位的。
律师专业化已经是个谈烂了的话题,很多律师都在谈专业化,但是没有把握住根本的要点,本人认为要点就是专业化的前提是要认清法律服务市场,形成自己的定位,因为专业化的根本目的是在于为市场服务,脱离开市场谈专业化,就是扯淡。
那就回归到正题了,互联网时代下的律师专业化之路,该怎么走?
那首先,就是要认清“市场”。市场已经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市场未来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再一个前提,就是你要认清互联网带来的真正“革命意义”,才能理解“互联网时代下的法律市场”。
从信息技术的视角出发,人类的技术,无非就是两类,一类是信息技术,一类是其他技术。信息技术在人类的发展过程当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广义的信息技术,是人类传播信息的手段、技艺和方法,包括文字、印刷、广播、电视等传统手段,当然也包括当下渗透人们生活之中的互联网。即使我们将今天称之为“互联网时代”,阿里研究院高级顾问梁春晓的一篇文章《“互联网时代”,我们仍低估了它的影响》认为我们实际上依然低估了互联网对整个社会的影响。
在上世纪90年代,互联网刚兴起时大多数人倾向把互联网作为一种工业体系内的技术,认为互联网的主要作用是提升工业生产和系统管理效率而已,主要影响仍在在工业框架内,对人际、商业、社会其他关系并不会产生根本影响。当人们认为互联网只是让人在购物中心如沃尔玛等逛街消费时更为便利,却怎么也想象不到,在今天,淘宝已经颠覆了沃尔玛模式。
实际上,直到近几年,在见证了互联网从社会全方位开始颠覆的时候,人们才把互联网的深入发展视为一场革命,它的意义不仅仅与两次工业革命可相提并乱,更甚于两次工业革命。由工业革命开启的工业化进程,重塑了人类的社会体系,塑造了生产和传统商业体系,打造了影响人类社会两百多年的学科划分、知识体系和话语体系;然而互联网带来的新的技术革命,又会重塑此前的基本社会结构、生产体系、商业和政治形态。例如电子商务、大数据等,还有催生了一系列技术群——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无人驾驶、区块链、比特币等等。
就电子商务作个比喻,传统的法律服务市场可以理解为沃尔玛这样的传统商业体系,那么互联网时代下的法律服务市场可以理解为淘宝这类的新零售商业体系。
互联网格局下的其他产业呢?
那么拉一张阿里巴巴的业务版图,够全面了吧。看着下面的这张图,律师们可以思考一下,自己的市场是在“沃尔玛”们,还是“淘宝”们呢?
阿里巴巴业务版图
基于互联网的所有关系的“连接”重塑,意味着所有法律关系的重塑。所有关系的“连接”,意味着法律关系的“连接”。
在互联网的基础结构上,人的行为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实体购物到淘宝网购,从线下社交到在线社交,从实体货币支付到在线支付,从现实犯罪到网络犯罪,这种深刻且在不断加剧。在杭州生活的是很先进的,衣食住行带个手机出门就行了,除了没有电的时候太头痛,其他的方面基本手机通过网络就能解决。
技术革命的影响:人的行为开始解构与重构
看完前面几张图表,最后说说互联网下的律师该如何走专业化之路。
律师个人的市场定位与专业化其实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明确律师对自己的定位,培养对应的专业化服务能力,是不可分割的关系。
本人从大的两方面来探讨这个问题。
懂互联网
需要能够理解商业模式
互联网项目的客户类型涉及有垂直细分的企业、有综合性的企业,有产品型的企业、也有服务性的企业,看阿里的生态版图,就能想象类型的多样化,除阿里巴巴外,还有更多的互联网企业类型。总结起来互联网客户有以下几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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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商业模式较传统相对新颖。阿里下属的app和平台中,我们可能作为消费者,使用过不少,但是有多少律师对app背后的产品、运营逻辑做过深入的理解?
我一直认为,律师要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那理解商业运营模式是基础。站在消费者一方,你不理解平台的运营逻辑,你如何做好消费者的服务?作站平台这一方,你不理解平台的运营逻辑和消费者的法律行为,你如何做好平台的服务?
在和很多律师,而且很多是青年律师的交流过程中,我常常拿淘宝的一些产品工具和项目运营逻辑去问他们,绝大多数连产品名称都没听过,更不要说其背后的运营逻辑了。如此这样,那又如何做好法律专业基础知识的积累,如何取信于客户呢?
从最早的邮箱、门户网站,到现在的电商、新媒体、网络游戏、直播、VR、AR技术,再到未来的新零售、无人驾驶、区块链,在新技术的推动下,新的商业模式层出不穷,互联网律师应该对新事物保持好奇心,不断关注新领域。如果在新领域中,与客户没有共同话题,那么得到客户认可的概率可能就没有那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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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项目的爆发和衰落周期短。互联网技术变革真是日新月异,花样层出不穷,这是技术的爆发带来的兴衰更替导致节奏相较于传统行业快很多。一些互联网朋友经常开玩笑,可能几个月不关注互联网动态,好像自己不是圈子里的人了。
互联网公司的高爆发、高成长性以及对资本的高度依赖性,决定了互联网公司只能拼命向前冲,这意味着法律服务的需求点,也是需要同步跟进的。很多项目从天使轮、ABCDE轮、再到IPO都是不同的侧重。几乎所有的互联网公司,无论规模大小,无论初创还是成长期,无一例外的把IPO作为自己的目标,较少考虑利润分红。为了适应变化,各公司都不约而同的实施扁平化管理,减少管理层级,为的就是速度。
这里需要律师对互联网项目有足够的认知和远见,拥有厚实的法律服务基础才能给互联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以确保企业能够更好的发展。很多律师和法律人都非常崇拜蔡崇信,虽然阿里巴巴是个神话级的创业故事,但是互联网项目确实真真切切的需要这样的角色去服务他们。
需要有足够的远见,就是互联网律师要锻炼在不确定状态下作出判断的能力,因为法律的滞后性在互联网行业尤其突出。很多新模式、新技术的发展,法律还来不及规范,比如Uber和滴滴、一元抽奖、无人驾驶、共享单车等等。但客户的需求不会等到法律的出台,因此,互联网律师要综合运用各种现有的法律来预测新模式,要锻炼在不确定的状态下作出判断的方法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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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互联网思维。互联网思维中经常提到的像如用户至上、体验为王等方面,非常有必要学习。互联网从业人员的特点是年轻化,大多受过高等教育,而且法律意识强、付费能力强,这些也是比传统企业来说有优势的地方。律师在服务过程中如果能学习运用互联网思维服务客户,有利于长久的获得客户的信赖。
懂互联网法律
专注互联网法律细分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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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说懂互联网的商业逻辑是基础,这个基础是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基础。法律服务专业化是建立在对于法律知识体系和深厚的法理基础之上的。法律知识体系架构和法理基础是律师专业化的根基,如同建筑师建造高楼大厦一样,夯实地基才能建的更稳固更高。实现律师专业化的需要构建并夯实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体系。
法律服务的专业化划分应该有两种导向,传统的法律服务划分方式是以部门法为导向,这是以部门法律所对应的部门法专业技能为核心;新型的法律服务划分方式以法律市场需求为核心的导向,这是以法律应用场景对应的市场需求为核心的导向。
按照传统部门法的方式划分,例如婚姻法对应婚姻律师,刑法对应刑事律师,金融法对应金融法专业律师,这是最常见也最容易被接受的划分方式。
按照市场导向划分,现有的法律服务专业体系中已经存在着以市场需求(即法律应用场景)来对不同的专业法律服务进行划分,例如投融资领域的法律服务,我国并没有所谓的投融资法,投融资领域的法律服务融合了公司法、金融法等诸多部门法律,此领域的法律服务需求就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应市场需要而生的法律服务,其他的像公司上市法律服务、移民法律服务等都是典型的例子。
本人认为,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服务市场是应该以法律市场需求为核心的导向,这是互联网法律应用场景决定的。
虽然在互联网、电子商务方面,还没有出台相应的体系化的《电子商务法》《互联网法律》,但并不意味着电子商务领域没有法律依据。
事实上经过十多年的立法,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当多的互联网、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条,此外还包括司法解释以及非常重要的法院的判例,这些都一并构成了实质意义上的电子商务法,完全能够架构起电子商务法律知识体系。
附相关法律法规:
《电子商务法》草案
《网络安全法》草案
《民法总则》草案
《电子签名法》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像电子商务法律知识体系一样,网络知识产权、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个人隐私、网络信息安全等涉网领域,律师同样能够构建一套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体系。
定个小目标,选择互联网法律细分领域,成为这个细分领域的客户首选。当你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法律知识体系的时候,相信你已经离成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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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服务,提高作业效率与作业质量。 构建好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体系,还必须外化并表现出来。虽说法律知识太杂碎,法律服务又比较抽象,但是你结合市场定位,清楚了解自己的客户法律应用场景,对应建立一套自己的法律知识体系的时候,标准化的开发法律产品就不会抽象和空洞。像垦丁律师机构,在积累和服务了很多同类型的互联网客户后,就梳理出一套自己的法律知识体系,并且与对应的法律应用场景开发了以上8个法律产品。
像互联网、大数据这些一样,产品、服务标准化是建立在“数据”上,而且要“大”。法律产品的标准化也是“法律数据”的基础上,在一个律师执业几年所积累的知识、案例、经验,其实就是一个数据库,配合以科学的规划,建立法律知识体系后,标准化自然不在话下。
标准化一方面能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另一方面能够给客户更多的信任。当你能够外化拿出标准化的法律产品,可能很多客户看不懂这些东西,但是对于你的信任感想必是大幅度提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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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说,未来是属于会运营互联网的人。
对于律师而言,适度地张扬自己并使得自己标签化,与其他律师形成差异化,也是律师专业化的一个重要环节。
通过互联网连接社会和法律需求者。比如说入驻新媒体平台,开设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通过内容输出,可以是文章,可以是视频,对自己所办理的案件以及现实生活中本领域的热点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与见解。就会慢慢的形成自己的个人的专业化标签、专业化品牌。
通过移动互联网和新媒体塑造个人品牌,扩大影响力,做好品牌及市场营销,这样才有可能实现弯道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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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的进步。互联网革命对法律服务市场带来新的机遇,与此同时,面对产业结构的变化、人类和信息流动日益剧增、社会复杂性的几何级数增长,我们无法延续传统等级化、科层制、管制式的治理模式,而是必须探索网络化条件下新的治理形态。
互联网技术革命极大解构和重构人的行为及关系, 而人的行为和关系又恰好是法律最关切的问题,由此所引发的立法、 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变革升级是必然趋势。
在我们看到互联网革命给社会治理带来冲击的时候,也要看到,互联网自身内在的一些技术特性,也为这样的社会治理带来了新的可能。例如最近非常热门的事件,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试点,就是互联网司法的探索。这也是律师们需要对法律服务市场需要建立的新的认知。
众多前辈们对“律师专业化”这个命题已经谈了千百遍,值得学习和实践。然而对市场的模糊认知,对互联网的不理解和不屑理解,才是更为可悲的。传统市场已是白热化竞争,对互联网市场深度思考,结合自己的专业化去理解,就会一片海阔天空。
希望能给你以启发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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