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有一道绕不过去的坎儿
文/阿来律师
摘要:某种意义上,谁掌握了国内商标,谁就拿到了国内海淘市场的入场券,同时也拿到了其他同品牌卖家的催命符。
不少做跨境电商的朋友都了解税收、检验检疫这些环节的重要性,但从眼下的局势来看,一个更加棘手的问题摆在面前,处理不当,跨境电商的大门会永远向你关闭,那就是商标。
最新案例
前不久,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判决了一个海外代购UGG雪地靴导致的商标侵权案,在淘宝平台上从事跨境代购的网店被判构成侵权,如果该判决生效,也就意味着大量的UGG相关产品都要从平台上消失了。
熟悉UGG的朋友都知道,这是一个雪地靴的品牌,其在中国的商标被美国公司德克斯所持有,但同时,UGG在澳大利亚又是雪地靴的普遍称呼,因此国内跨境电商卖家大量从澳大利亚进口雪地靴,并以冠以UGG的名号对外销售。这种做法在澳大利亚本国是不违法的,但在国内就出了问题,一方面德克斯已经注册“UGG”的商标,另一方面,UGG在我国也还算不是雪地靴的通用名称,因此德克斯在澳大利亚采取不了的维权行动,在中国法律框架内却不存在障碍。
余杭法院最终认定跨境代购的卖家有义务了解到代购商品入境后可能造成侵权,但没有尽到这个注意义务,仍然从事了代购行为,构成对德克斯公司的商标侵权。
可以想像,后续国内海淘市场上,UGG这个品类恐怕要德克斯一家独揽了,其他的UGG都很难存活,事实上反过来也成立,如果国内的UGG商标被澳大利亚某个公司或者国内某个卖家注册了的话,德克斯在内的其他商家也会被国内电商市场扫地出门了。
不止于此
UGG绝非个案,类似情况正在成为常态,阿来律师曾分别遇到九球杆品牌、宠物食品品牌、保健品品牌、薰衣草玩具品牌的跨境电商受到商标阻击的问题。这三个品牌都是在全球范围内知名,但眼巴巴地看着中国市场进不来,就是因为品牌在中国地区的商标已经花落别家。
某种意义上,谁掌握了国内商标,谁就拿到了国内海淘市场的入场券,同时也拿到了其他同品牌卖家的催命符。
事实上,商标在跨境电商领域频频被当作核威慑力量使用,背后还有着更多原因,例如渠道管控。
跨境电商是将一国消费者直接带到另一国商家面前,中间代理商、批发商等等环节统统省却,这种降维后的交易模式自然冲击到传统的大贸式进出口交易模式。传统进出口贸易中的总代理商等国内环节甚至包括国外品牌商自己自然看不惯那些“空降自家后院”的网购商品和“规则破坏者”,于是他们最容易想到也是最称手的杀手锏就是商标。业内常被提及的“价格管控”、“清理渠道”等针对跨境电商的打击行动中,总少不了商标的身影。
具体操作手法,就是让代理商在国内注册品牌商标或者品牌方自行注册后独占授权给国内代理商。然后由代理商出面,对国内海淘的品牌正品发起投诉,轻则说你平行进口侵权,重则干脆撒谎说你卖假货。
更有甚者
还有更厉害的,像1688平台,由于其作为出口电商平台的特殊属性,是接受国外商标(专利等)作为投诉依据的,阿来律师亲历过的一个案例,知名积木玩具公司乐高就将他们的人形玩具在欧盟注册了立体商标,然后在国内起诉或投诉生产类似玩具的公司,大部分投诉获得了平台的支持。
(乐高在欧共体注册立体商标1)
(乐高在欧共体注册立体商标1)
像是没有中文标签、成分不符合国内标准等借口,品牌商是不屑于使用的(通常职业打假人才用),因为他们要的是市场而不是赔偿,只有商标才能做到,法律上对应的说法是“停止侵权”。
所以,商标绝不只是一项普通的民事权利,它本身也很少关于公平正义而更多地代表了利益。它既可以被掠夺者抱走和霸占,也能被原来的主人拿去滥用,尤其是跨境电商的烈火熊熊燃烧之时,一定会有一团接一团的商标像干粉搬洒下来,阻挡住上涨的火势,或者干脆把一部分扑灭。
最后的建议
“别拿村长不当干部,别拿商标不当财富”,要想玩转跨境电商,必须对目标市场所在国家的商标第一时间做系统调研和申请,国内市场如此,到国外市场更加如此,不要以为自己拿到了品牌授权就万事大吉,没有商标,品牌商也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都难保。
很多时候,商标是有多个要素组成的,有中文有英文,还可能是图形或者色彩,被消费者最熟悉和认可的要素一定要首先申请保护起来,如果已经注册在别人名下,要尽早考虑通过法律流程取回或者匿名购买回来,在此之前部署大量的存货和渠道都是不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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